江憎收养了一堆孩子,亲自教他们画画,教他们如何杀人。若是有孩子在目睹了他杀人后哭出声或是尖叫,下一个被杀的,便是那个孩子。
因为这般,董不厌身旁的孩子换了又换,直到江憎不再买下其他孩子。
“我记着你姓董来着,以前那个名字就不要了。我叫你董不厌吧。”江憎摸了摸他的脑袋。
孩提时代的董不厌有一种近乎于无情的冷淡和麻木,却在江憎温厚手掌的抚摸下感受到流过全身的血液是温暖的。董不厌的眼睛明亮而干净,倒映在他眼里的江憎的面目是如此清晰。
有一日,江憎亲自为他换上一身白色的新衣,将匕首塞到他手中,带他到了一间屋子门口,“里面已经备好了画笔,三日之内,我需要你将凌迟之死的画像给我。”
他没有丝毫犹豫地跨步入屋,在屋内那人疯狂的尖叫声和求饶声中,心中并无任何波澜起伏,将那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了下来,血溅满白色的衣服,像朵朵呈现在白纸上的艳丽玫瑰。
江憎说的对,血的红色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颜色。
死去的人躺在血色之中,而屋中连同一起死去了的不止那人。
董不厌提笔作画,随着墨染宣纸,心中衡量好坏的那片纯净似乎被红色的血淹没覆盖,他变成了另一个江憎。
他并不清楚江憎为何有此怪癖,他并没问过,也不关心。
可他理解江憎为何这般做——那是浸入骨髓般教人发疯的愉悦。
一如往常,他慢慢长大,杀人作画成为了他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他本该成为一个和江憎般疯魔的人,本该手带鲜血,永远洗不干净。
直到他遇到了一个少年。
他不知道那个少年的名字,到最后也没敢去打听那位少年的名字。
那日大雨滂沱,他于屋檐下避雨,少年同在躲雨,衣服整洁,像是个富家少爷,两人短短相视了一眼,并无其他交谈。
赶来的小厮撑伞接走了少年,少年临走前将伞递给了他,笑如春风,跑进小厮的伞下,在雨滴溅地的潮湿之中急忙走了。
董不厌愣住了,手中紧紧握着那把伞,心中纳闷:把伞给一位同在避雨的人有何值得开心的?
此后,他便注意了这位少年。
他发现这位少年是一家小官的少爷,出生后因发高烧烧坏了嗓子,成了位不能开口说话的哑巴。
可这位少年很爱笑,从学堂回家的路上被一位小孩子撞到了会笑着摇头,买东西时被人坑了钱也会笑着阻止小厮上去理论,与同窗相伴而回的路上听着他们交谈也在笑。
哪有什么值得开心的。
就该把这位少年也杀了。
他想不通,便偷偷跟着少年,却一直没下得去手。
他偷偷跟着少年去过不少地方,喧嚣的,安静的,无聊的,少年一如既往地爱笑。
某日,他尾随少年进了酒楼,坐在隔壁看少年与同窗共吃一席,喝完酒后笑着拍了拍红了的脸。
轰隆一声,雷闪而过,便是倾盆大雨。
董不厌收回偷看少年的目光,撑在桌子上看着外边的雨发愣,背上被人轻轻拍了下,他回神,少年将伞递给他,咿咿呀呀地指了指外边,对他笑了笑,与同窗并肩而去了。
雨打在地上,噼里啪啦的雨声,连同董不厌冷漠了多年的心也一同拍碎了。
此后多日,他一得空便会寻上少年,两人或并肩而行于街上,或共坐酒楼小酌几杯,一人天生不喜说话,一人不能说话,安静却不沉闷的环境中,两人常常相视而笑。
董不厌才发觉,这才是真正的愉悦。
某日,回至屋中。
江憎坐在椅子上早已等待多时,一手握着两把伞,有规律地敲打着另一只手心,一双三白眼在看过来时带上了令人恐惧的严肃,“你最近玩得挺开心啊。”
董不厌的视线快速扫过那两把伞,绷直了背,“我没有。”
江憎将伞掰断扔去地上,将画纸丢给了他,起身离去,“屋里我刚杀了个人。一日内,将画画好。”
董不厌接住画纸,起身去了偏房,推开了门。
偏房并无窗子,唯有一盏在桌上亮了的烛火,昏黄的光笼罩在屋里。
人总能记住一些记忆深刻的内容,当那张躺在血液中纯净的脸映入眼帘时,董不厌一时没控制住手上的力气,将画纸撕成了两半。
那位他至今都不知道名字的少年被江憎亲手杀死,割喉而亡,鲜血流了满地,浸湿了少年身上的青衣。
活了不过几日的董不厌,在那时又死了过去。
沉浸在回忆中,董不厌的眼睛暗沉。
倚明窗轻叹一声,“江憎的魂我不会给你,真相我自己会查。”他的目光扫过总是躲避他视线的福兴,“还有那只鸟,要是再帮你干那些事,我就将它的羽毛拔了。”
“那不行啊!”福兴飞过来,翅膀在空中扑腾,“江憎魂不灭,诅咒就不能除!”
不等倚明窗发问,董不厌抬手将福兴抓下来,低头看着手心里挣扎的福兴,问:“什么意思?”
福兴缩了缩脑袋,“我知道你一心想杀了江憎,但杀了江憎能解除你身上的诅咒,这并不冲突啊。”
“我本就打算以我的魂换取真相与刘大人做交换,到时候我魂飞魄散,解不解咒又有什么意义呢。”董不厌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