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鼻子一酸,说:“你是不是有病。”
黎彗被骂得抿了抿唇,他转移话题道:“你去不去我那住?”
“不去,”周钦玉忽然硬气起来。
他猛地推开黎彗,拎着自己的大袋子气势汹汹地要走,没走几步被黎彗拽住手腕,立马甩开,又被黎彗从身后紧紧抱住了腰。
“你干什么?”黎彗皱眉道,声音带着些动作间的气喘,“你又和我发什么脾气?”
“我和你发什么脾气?”
周钦玉下意识重复道,他猛然转过身,瞪着黎彗:“谁让你喜欢我的,谁让你还喜欢我的,你贱不贱?你为什么不骂我,被伤害了还要想着亲近我,黎彗你是不是这辈子都学不会自爱。”
一句句下,黎彗神色有些苍白,他有气无力道:“我没有,我——”
周钦玉这个人可太奇怪了,刚才不还是胆小鬼吗,一脸对自己歉疚的模样,现在怎么又变成手拿鞭子咒骂小狗的奴隶主。
“还纹身,你以为很酷啊,”周钦玉握着他的手腕,细细端详一阵,嫌弃又怜惜地嘟囔道:“谁让你纹吉他的,那就是一个破吉他。”
黎彗神色有些不自在,他想抽回手,又被周钦玉瞪了一眼。
“你现在在哪住?”
周钦玉问他。
“在附近租了个房子,离这不是很远,”黎彗望着他气出两片红晕的脸颊,移开视线道:“你到底去不去住?”
“不去。”
黎彗皱眉,反握住周钦玉的手,追问道:“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
“你——”
黎彗有些没辙了,他怀疑周钦玉有精神分裂,不然一个人怎么能十分钟前畏畏缩缩,现在变得气焰万丈。
可他不知道,周钦玉只是明白了眼前的黎彗还是熟悉的黎彗,还是自己的黎彗,意识到这一点,他怎么能不嚣张?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吗?
不,这绝不是周钦玉的台词。
于他而言,爱是恃宠而骄,是得寸进尺。
黎彗怎么还敢喜欢自己?周钦玉雀跃又恼怒,他真想一脚把黎彗踢进湖里,让他脑子清醒清醒,可又窃喜黎彗还是爱着自己。
就该爱着我啊,他想。
“你该为猫着想,周钦玉,你能不能不那么自私?”黎彗说。
周钦玉扭过头,他把小猫抱在怀里,冷冷睨了一眼黎彗,说:“那就当为小猫着想,我勉为其难住一晚上吧。”
他说完,瞧见黎彗紧绷的神色很快缓和了下去,或许是注意到自己的视线,转眼间又立马佯装冷漠起来。
周钦玉心中偷笑,想,真是个爱装模作样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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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看到部分评论,虽然老生常谈,但我还是要再说一遍。
我写的是互宠,是双方都超爱,是无数次对彼此都能坚定地选择,且具有唯一性。我写文不会刻意追求彼此感情是否完全对等,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付出/成长等。如果凡事讲究有来有往,这篇文大概不是狗血虐文。如你所见,受成长过程很慢,甚至直到最后,都达不到部分读者的预期。
我写的姐狗是狗狗善妒又霸道,有时候甚至会给姐姐闯祸,小狗会失望会伤心,偶尔也会忽视爱人的痛苦,他在感情上不是三好学生我也没法写出完美人设。
在这篇文上,大家可能需要一些耐心,如果没有耐心,甚至觉得作者写的完全不公平完全没道理,即时离开是一个好选择,我不会阻拦你且尊重你的选择。
第四十四章 哥好娇气
两人将小猫先寄存在了校外一家宠物诊所,幼猫太小,需要时时看护,对于周钦玉这样的养猫新手来说,如果不送去诊所要提心吊胆一个晚上,他准备寄养一晚,明天再来接小猫。
“你开车来的?”
走出宠物诊所,周钦玉几乎不假思索地问出这个问题。
黎家这几年不仅没倒,在老太太重新整顿之下,这个老牌家族还隐隐有了焕新之势。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不是宣家换了主人,现在的一把手姓孟,老太太好说歹说也不会放过宣从赣。所以周钦玉自然而然就判定,黎彗作为老太太的宝贝孙子,出行也大概和孟霁是同一个规格的。
哪知黎彗淡淡道:“坐地铁,家里离学校很近,坐三站就到了,通勤也就二十多分钟。”
他说着,垂眼看了看周钦玉的手,目光有些凝滞。
“坐地铁?”
周钦玉有些惊讶道:“你坐地铁去上学吗?”
“怎么,不行吗?”
黎彗扭头看向他,反问道,“你以前送我上学不也是坐的公交车,骑的自行车,地铁和公交又有什么区别?”
周钦玉闻言一愣,忽然提起过去,他周身气氛消沉许多,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坐地铁也挺好的,方便,也不怕堵车。”
黎彗低低嗯了一声,好像早已预料到周钦玉会有这个反应。
这个时间点北桉地铁人满为患,更不用说北大附近这条堪称交通枢纽的地铁四号线。两人进去根本找不到空位,甚至连上面的扶手都摸不着,只能被人群挤在中间。地铁偶尔一停顿,两人就要跟着踉跄,身体很容易就碰到了一起。
中途有次周钦玉差点摔倒,黎彗直接牵住他的手,将人搂进了怀里。两人身高相仿,这样的姿势不是小鸟依人,而是剑拔弩张,鼻尖几乎都要碰到一起,周钦玉忍着异样,往后退了退,低声道:“很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