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源坐在餐桌边上,看着甘鑫兴高采烈的端着刚洗好的草莓踩着毛拖鞋欢欢喜喜走过来,真的有点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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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甘鑫每天都一副活力四射的乐呵样子,他们明明同吃同住,生活环境一模一样,可是甘鑫就仿佛不会疲倦,永远都在兴致勃勃。
不像他,总是沉闷的。
他有上级同事,有课题组的师弟师妹,有授课的本科生,可是却没有朋友。
他跟周围所有的人都是公事公办——
导师会跟他沟通技术路线,安排科研课题。同事会跟他探讨投稿加学分。
师弟师妹看到他就像见鬼,开个组会都快要休克。
听他课的本科生大多都不认真,八成都在课上做别的事情,更不可能跟他有什么熟悉的机会了。
他的职业虽然看着体面,但剥开世俗赐予的光环,秦源看到的只有他光秃秃的内在。
荒芜而贫瘠,连枯黄的野草都长不起来。
而甘鑫呢?
他身边的所有人都爱他。
供货的老板愿意赊账都给店里备货;打扫街道的叔叔阿姨会把便利店门口收拾得特别干净;打零工的赵姐和小柳也都愿意认真负责的帮忙;哪怕就是认识不久的隔壁店老板,都乐意在他们堂食的时候送上一份小菜。
甘鑫只要好好的做自己,就会拥有无数的关心。
不像他,无趣而冷漠,不配拥有世界上任何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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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吃草莓!”甘鑫看着秦源面无表情坐在哪儿,总觉得对方在受委屈,伸手就是一个大草莓塞嘴里,“甜吧,源儿!”
“嗯。”
秦源点点头,第无数次被安抚。
他说。
“很甜。”
虽不及你。
第9章 第九声谢谢惠顾
甘鑫的酒量奇差,基本上举杯即倒。好在他酒品不错,不管喝醉与否都不吵不闹,甚至比平日里还要更加安静几分。
反而是秦源遗传了他爸的酒量,几乎是千杯不倒。两斤白酒下肚都能面不改色,喝点啤酒就像是喝白水。
只不过他很少碰酒,甚至刻意拒绝酒局,毕竟酒精除了是致癌物以外还是成瘾物,他从小就不喜欢失控的感觉,自然也下意识的远离酒与烟。
唯一能让他松动的时候也只有在跟甘鑫待在一起的时候。
他喜欢看甘鑫做着一副洒脱样的端起酒杯,然后抿上一点点就红透了脸。
这种时候的甘鑫就会变得柔软起来,想起夜幕下被太阳衬托的温和月光。
“别喝了甘鑫。”
秦源站起身,向甘鑫靠近,看着对方已经半醉半醒,迷迷糊糊撑着头趴在桌上乐呵。
“什么事这么开心?”
秦源弯下腰,伸出一只手托住对方的侧脸,就是这么微小的一点碰触,甚至说不上暧昧不清,就已经让秦源心中升起了巨大的甜蜜与幸福感。
这种幸福甚至大过于他苦心孤诣研究学术所得到的那些令人称羡的成功。
和甘鑫相处越久,他越是无法控制地沉溺在虚假的甜蜜中。
他明明是世界上最了解甘鑫的人,也再清楚不过的明白在对方的眼中把自己当朋友,当家人,却也止步于此了。
终究会有一天,他们现在微妙的平衡将会被后来者打破,到那个时候秦源除了一退再退将别无选择。
甘鑫是个顾家的性子,会一心扑在家人身上,他如今最爱这一点,想必未来也会变成他最恨的东西吧。
“源儿,怎么……有两个你啊?”
甘鑫晕乎乎睁开眼,看见站他面前托着他脸的秦源也毫无戒心,甚至觉得对方微凉的手实在是舒服,还用发烫的脸颊蹭了又蹭。
“唔……”
其实他也不是烂酒鬼啦,只是两个礼拜没看到秦源了。
今天稍微多开心了一点。
嗯,就一点点啦。
第10章 第十声谢谢惠顾
甘鑫睡了一个多钟就醒了。
醒的时候才不过九点,距离第二天天亮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完全可以起床晃悠一番。
毕竟他喝得实在不多,只不过一罐啤酒,要不是他酒量太差上头太快,不得不休息一会儿,不然他早去缠着秦源扯淡了
真要说起来,这么多年,他也只有在秦源在身边的时候才会喝上一点。
甘鑫足够有自知之明,晓得自己酒量稀烂,只要沾上一点就容易糊涂。
小时候家里管教得严,没这个机会。后来遭遇了那场变故,也没了这个闲情逸致。再往后他和秦源搭伴长大,还颇有点节衣缩食的意思,哪里来的闲钱买酒。
现在终于是不愁这点酒钱了,可他平时开小卖店也忙,根本没有空档太过放松。
做小生意就是这样看天吃饭,干一天算一天,要是停下来一天,就会少一天的收入。
不过这样的日子过久了,甘鑫也差不多习惯了。
他跟秦源两个总归还是好端端活着,那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甘鑫才醒还有点晕乎,他好像做了个什么梦,只不过醒得更快,根本来不及细想。
刚刚秦源抱他到卧室安顿的时候给他脱了外套搭在被子上,他伸手取过来,又裹上厚厚的家居服,穿上棉拖,慢悠悠站起身出了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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