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暑假期间,我堂叔的大女儿喜生贵子,在婆家——马鞍市办满月酒请客,适逢邓韬和林彧君回惠城度假,接我去他家玩,顺带捎上我一起去吃酒。
我盛情难却,同意了,那是我第一次出“远门”,轶担心我去“别人家”会有诸多不便,一再嘱咐邓韬要好好照顾我。
五日后,邓韬将我平安送回惠大教职工宿舍,当天,我收到了轶写与我的第一封书信,内容如下:
“琼琚亲览:
初三:我君前日所购苦荞茶三袋已抵,取一包试品,麦香四溢,甚喜,复购三袋。
初四:夜半微有震感,经官方测定4级,浅眠至天明。尽日观书,左右清宁,忧心潭潭,吻君安。
初五:三日未接君来信,深以为念,未敢致电打搅,吻君安。
初六:与友人永龄、徒弟思娴、小妹笑笑结伴游太平古街。遇商人贩多肉,纤小可爱,绿意浓肥如莲座,为消遣计,购九株而返,盼君早归,吻君万千。
初七:《凤栖梧·与君书》远道绵绵风和煦,去留随意,别后归无计。梦里思君尤不见,声声吹断马鞍里。年年谁人过七夕,一朝两地,相顾多言聚。从前偏爱晴时雨,今日始觉愁难寄。
——七月初七灯下书,家眷轶”
我看完后大跌眼镜,古时家眷通常代指妻子儿女,有时也专指妻子。按轶信里的意思,分明是写给“恋人”的。
我心怀怔忡地拿着信找轶,问他这信究竟是不是他写的,还是请人代笔的。
他回说是他自己写的,反问我:“书信往来本就是图个有趣,你假扮丈夫,我假扮妻子。在这样的特定人设模式下,你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吗?”
我叹息绝倒,比了个手语:你可真聪明!
轶笑而不语。
然而……三天了,已经过了三天了!我写的那封撵狗的书信还没有回音。那三只狗娃还在家里到处乱转,咬我的袜子和鞋子,爬到我的轮椅上面睡觉,时不时还钻进我的被子取暖!
啊啊啊,我要疯了!
我沉着脸,从枕头底下翻出用来写字沟通的笔记本,撕下一页纸写了一行字,摇着轮椅过去,“啪”地拍在轶的书桌子,然后双手环抱,死死地瞪着他。
轶似乎正在赶论文,皱眉扫了一眼,点了点头,说了一句“我知道了”,继续敲键盘查资料码字。
我叹了口气,无奈地继续与狗“同床共枕”,并时刻被狗包围,追逐,舔舐。
转一下轮椅开一下门都担心那狗会被我压到卡到,而轶似乎很喜欢那三只狗娃子,还给它们买了一床新毛毯,喝水吃饭的盆子,以及磨牙棒、宠物泡澡用的沐浴露……弄得本就不宽敞的寝舍变得更狭窄。
我感觉自己受到了“无视”,当天晚上轶准备抱我去洗澡之时,我没搭理他,摇着轮椅来到书桌旁,将桌底下用来装书信的盒子打开,取出里面的信,当着他的面稀里哗啦全撕了,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轶来不及阻止,脸色骤变,瞅着我怒吼:“你神经啊!闲着没事撕它干嘛呢?”
我被吼懵了,禁不住鼻子一酸,连忙摇着轮椅转过身去拉门,因为门关得很紧,把手也装得有点高,我用了很大的劲才拉开。
轶在身后喊我,我装没见。
但我的手速终究比不过他的脚步,他很快就追上了我,抓着我右边的扶手,弯腰看着我,温言软语地向我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想吼你的,我才是神经病,我才是。你别生气,改天,改天我一定把它们送走。”
我看了看灰蒙蒙的即将落幕的天色,气呼呼地望着他,用手点了点他胸口的位置,表示:今晚,你必须送走它们。
他看着我,像是很难抉择似的,说:“那三只狗本来就是被别人抛弃的,我捡它们回来,又把它们抛弃,天气这么冷,它们会被冻死的。你不觉得很可怜吗?”
我冷笑,用手语告诉他:它们有人可怜,那我呢?你让它们在我身上爬来爬去,由着它们在我身上拉尿,就差没骑在我头上拉屎了,是把我当什么呢,我也是狗吗?
轶愁眉不展,望着我说:“我这不是马上就给你洗澡吗?外面冷,咱们回去说好不好?”
我红着眼,抹了一把眼角的湿热,倔强地扭开脸不理他。
轶发觉我是真的生气了,连忙蹲下身来安慰我,说是以后再不会让狗上床了。
他不打算把狗送走,我也不打算跟狗同屋,双方各不相让。
最后轶的耐心磨没了,角度刁钻地将火气引到我撕他收藏的书信的事情上来了,责备我不该乱拿他的东西。
我气急,用手语说:那些信本来就是我写的,我想撕就撕。
他咄咄逼人地道:“已经写给我了,就是我的,你凭什么给我撕了?”
我很反感他为这事生气吼我,当即打手势告诉他:要么把送我走,要么把送狗走。
轶拍着胸口保证:“十天,你再给我十天,我找到愿意养它们的主人后,我就送它们走。”
我:可以,我去外面找地方住,等你送走它们我再回来。
轶拦在我身前,迟迟做不出决定,我愤恨地推开他的手,摇着车轮“走开了”。
第39章 第四十章:认识你特别高兴
轶喜欢狗,我早就知道的,只是没想到他对狗的执着到了这种与人“平起平坐”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