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吃完了。”唐季杉指指自己的嘴巴,表示那颗太妃糖已经吃完了。
他委屈巴巴地看着唐仲樱。唐仲樱把自己放进书包里的那颗太妃糖又拿出来,放到唐季杉的手里。
“今天只有这一块了,你要省着吃。”
“罐子里还有吗?”
“罐子里快没有了,等我们回了温哥华,再去商店里面买。可以买多几种口味,巧克力夹心的也买,牛奶夹心的也买。”
唐季杉眨着眼睛,问道:“我们还能回去吗?”
唐仲樱回答道:“当然能。你信不信姐姐?”
唐季杉不假思索地说道:“当然!我只相信姐姐。”
唐仲樱心里也无比忐忑,但在唐季杉面前总是一副神态自若的样子。也是这种与年龄不相符的冷静和沉着,使唐季杉对唐仲樱怀有超乎寻常的信任和依赖。
唐仲樱先送唐季杉去他所在的教室,等到唐季杉在座位上坐下,可怜巴巴地朝她挥挥手,她才往自己的教室里走去。第一节 是英语课,唐仲樱在这个学校里最为擅长的一门课。小镇的学校,英语课形同虚设。老师的英文也并不标准,学生依葫芦画瓢,念得更是曲折离奇。每节课之前,英语老师要求全班同学轮流表演一个英文节目。其他人要么是敷衍着背一段英语课本上的课文,要么就即兴说一段自己写的错误百出的英语小作文。今天正好轮到唐仲樱,她从容地站起来,唱了一首苏格兰的经典名歌《auld lang syne》。唐仲樱在里士满的时候,跟着姚念的母亲姚臻学过一阵子声乐。她唱完一曲,周围陷入了沉默。从来没有人表演过这个,班上的同学一时有些震惊。在安静了十几秒后,全班忽然爆发出一阵哄笑。
“你唱的是什么奇怪的歌?”
“没听过这种!”
“国外的鬼歌吧!”
唐仲樱想起上次老师介绍马可波罗游记,全班也是一阵哄笑,原因仅仅是因为“马可波罗”这个名字太好笑了。唐仲樱忽然意识到,在这样一个环境,自己选择唱歌是多么错误的决定。
在里士满,她是合唱队的领唱,参加过大大小小的歌唱比赛。在这个小镇的学校,她却被无情地嘲笑。唐仲樱在众人的哄笑中面红耳赤地坐下,内心充满了屈辱与不甘。
忽然,唐仲樱感到有人轻轻戳了一下她的胳膊。她往回一看,斜后方的男孩子递给她一张纸条。
男孩之前从来没和她说过话,她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记得他成绩很好,个子很高,做早操的时候总是排在第一个。
男孩朝他笑了笑,笑得很和善。唐仲樱触到了他的指尖,温温热热的。
唐仲樱接过来,打开纸条。上面的字迹工工整整:
“唐仲樱同学:
这首歌我在电影频道上听过,中文是不是叫做《友谊地久天长》?你唱得比电影里还好听。”
第15章 昨日樱花
唐仲樱感到自己在冰天雪地里忽然握住了一根火柴。在这个小镇上,居然还有一个人能懂得她唱的歌。
唐仲樱很感激他,却蓦然发现自己居然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她又一次转过身去,小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并不因为唐仲樱不记得自己的名字而生气,反而好脾气地笑道:“我叫顾由。”
“你也喜欢这歌?”唐仲樱问。
顾由点点头:“喜欢。我也喜欢你上次写的作文,讲你想当飞行员那一篇。我也喜欢飞机,我买过波音787的飞机模型,只不过从来没坐过。”
“你还记得我写的作文?”唐仲樱惊讶地问道。
顾由不好意思地笑道:“记得。整个学校,只有你会写这么有意思的东西。你懂得多,我很羡慕你。”
唐仲樱朝顾由笑了笑,表示感谢。波音787,唐仲樱坐过太多遍了。而现在,她不知道何时才能重新坐上飞机回到大洋彼岸。想到这里,唐仲樱不禁叹了一口气。她把那张小纸条仔细地叠起来,放到书包里。直到那天放学,这张纸条仍是她最大的安慰。
放学铃声响,唐仲樱收拾书包准备回家。其他同学早已飞一般地离开,唐仲樱却还在细细地整理东西。她不像其他人一样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全扔进书包,而是一样一样极有条理地收拾,作业本课本不能有一个折角。她正要把铅笔盒放进书包,其他班的几个男生忽然闯进教室,一哄而上,抢走了她粉色的笔袋。
“你们干嘛?还给我!”唐仲樱立马站起来,大声喝道。
为首的是一个高个子男孩。听见唐仲樱的话,他不仅不还,反而打开了她的笔袋,拿出了唐仲樱一直用的那只墨绿色万宝龙钢笔。钢笔是唐伊川送给唐仲樱十岁的生日礼物,笔盖上还刻了唐仲樱、叶申和唐伊川三个人姓名的缩写。
“其他人都用圆珠笔写字,就你特殊,用这个矫情的钢笔。我倒要看看有什么特别的,这支笔今天我拿走了。”高个子笑嘻嘻地说道。
唐仲樱伸手要去拿自己的笔袋,却被旁边一个戴鸭舌帽的男生一下子推倒在地上。
“还给我!”唐仲樱依然倔强地喊道。
高个子把笔袋扔给其他几个男孩,说道:“你们自己也选选,有喜欢的就拿走。”
“你凭什么拿我的东西?”唐仲樱从地上站起来,冲到几个男孩中间。但这里不是里士满,这里的对手身手更敏捷,最关键的是,她形单影只,没有snow club的姐妹帮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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