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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丧偶式育儿后美丽老婆他气活了 第49节

    她为什么怎么也吸引不到帅哥呢?
    她明明也很可爱吧?
    ——因为季应。
    与单向倾慕、高中时才借着家族的背景挤入安各班级的杨兰兰不同,季应与安各,从小就认识,能称得上一句“青梅竹马”。
    季家与安家,首都大族第二与第一,只不过季家是新兴家族,家族史也就一百多年。
    近几年因为安家迂腐没落,季家的实力逐渐赶超,隐隐有了和安家旗鼓相当的势头。
    但这两个大族内里一样有烂透的地方——安家因为八字批命无视安各,把她当成“野孩子”,季家则因为季应的出身对他多有打压、贬低。
    上一任季家家主私人感情生活是一笔烂账,商业联姻后对妻子不理不睬,冷暴力长达十年后逼死了对方——然后吞了妻子家族的财产,另娶白月光,生了三儿一女。
    本该“幸福美满”结束,但白月光很快变成白米饭,那位家主又在外面播种了一堆私生子——
    季家没有封建迷信,但各个情人各个私生子之间天天互扯头花。
    安各的父母其实也没好到哪去,在安家长辈命令下盲婚哑嫁,婚后也没培养出什么感情,后来各自摆烂四处乱玩,给安各添了一堆“弟弟妹妹”……
    但安家规矩太严,绝不容许非婚生子乱跳,只会承认安各这个婚生子,到处乱玩的父母在家族里也不敢吭声。
    季应就不同了,他是那位商业联姻的原配唯一的儿子,出身最正统,境遇最凄惨——私生子轮着欺负他,继母不理不睬,亲生父亲也厌恶。
    只不过,因为是原配的儿子,出身“正统”——推崇封建规矩的安家认定季应才是季家的“嫡子”,两家在正式场合交流时,只允许安家子弟和“正统嫡子”打交道。
    安各就这样与季应相熟了,从小玩到大,一起学交际舞、一起对家族吐口水、一起抵达叛逆期喝酒飙车。
    安各曾经对谁都会笑嘻嘻介绍季应“我男闺蜜”,而季应也会接一句“不是闺蜜,是她竹马”。
    ——可想而知,洛安和他初次见面时,听见这句话有多恶心。
    这一句似笑非笑的反驳,季应给洛安的印象从“妻子第xx位朋友,新时代西装革履的精英,缺点是抽烟”立刻变成了“一团恶臭稀巴烂,没有优点,缺点是还在呼吸”。
    ……男人在这方面其实也是很敏锐的,只要愿意,他们往往几眼就能看出谁在觊觎自己的领地,谁该被撕成稀巴烂摁进臭水沟里。
    季应喜欢安各,毋庸置疑。
    但,除了洛安,几乎没谁发现这一点。
    安各本人包括安各的其余朋友,也不觉得季应会喜欢她。
    因为没谁觉得他们真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安各与季应,也并非那么亲密无间。
    或许是家庭原因,季应性格极端乖戾,阴晴不定,脾气暴躁,小时候就对所有人不理不睬,不愿意遵守任何规矩——
    虽然安各也不愿意遵守规矩,但季应反抗的“规矩”里,还包括一切社交礼仪。
    譬如吃饭不要吧唧嘴,坐正后不要抖腿,室内禁止吸烟,见人要问好,撞到人说对不起……
    “素质”说白了不过是社会订下的、让他人舒适的规矩,而我有这个权势不遵从规矩不讨好任何人——季应的观念是这样的。
    他是那种很典型的、自己司机撞到人后坐在后座冷冷一句“直接给钱打发,别浪费时间”,然后扬长而去的家伙。
    季应这样的性格背景,放在男频网文里是复仇打脸流,放在女频网文里是反派救赎流……可惜,他遇到的是安各。
    安各不惯着他,也没有“变身小太阳倒贴救赎”的爱好,年幼的小安各与其说是小太阳,不如说是小火球。
    见谁烧谁。呸。
    小时候,比起“郎骑竹马来”——他们其实见面就打,拳拳到肉。
    而且不是互打,是安各把季应摁在地上暴打。
    ……纯阳之体天生就劲大,尤其是手劲,安各八字还硬,煞气特重,戴着“野孩子”称号日常在安家老宅上蹿下跳,四个老嬷嬷使劲全身力气才能摁住的。
    而季应呢,继母其实没少他吃穿,小少爷依旧养得金尊玉贵,身边跟着的仆人比安各多多了——季家是别墅,没有安家的古树大院与祖祠,季应日常活动量基本就是动动腿走进车里,再动动腿走下车。
    而且安各热爱吃吃喝喝,天大的委屈也不能她耽误吃饭,在本家炫完一顿饭觉得吃得不快活,就跑到祖祠吃贡品——不知为何祖祠供桌上永远有新鲜水果和零食,那些牌位有时还掉落薯片和曲奇,跟藏宝箱似的——
    但季应他不爱吃喝,吃饭时也阴晴不定的,稍有不顺就摔筷子走人,一堆保姆阿姨求着哄着也不一定能吃完一份白粥。
    多重因素叠加,年幼的季应又瘦又小,被略显白胖的小安各锤得毫无还手之力。
    安各小时候看他不顺眼的原因很简单:季应总对她阴着脸,搭话问话一概不理睬,一副“你欠我好多钱没还”的模样,特别欠打。
    欠打就该打。
    是,季应的确长得好看,但绝没有好看到安各能容忍他破脾气的程度——
    更何况季应打不过她却会骂她,他会的骂人话比安各多多了,什么“白肥猪”“臭野种”,那是基础词,还有更过分的……那些话很难听,小孩也听不懂,估计是他从父亲那些乱七八糟的情人嘴里学的吧。
    小时候哪里懂什么忍让朋友、睁只眼闭只眼维持关系呢,安各打得更凶。
    有点白有点胖怎么啦!
    她才八岁呢,白胖的拳头才能锤烂这家伙的臭嘴!
    ——直到后来,某一次安各去季家意外撞见了那帮私生子聚在一起殴打季应。
    打得很重,季应倒在地上一动不动,脑袋在流血。
    群殴很没品,闹出人命也太过分了,安各义愤填膺加入战局——
    当然没有碾压性胜利,她也就是个手劲颇大的小女孩而已,面对一帮小男孩,结果是两败俱伤。
    安各眼角下的位置留了一条疤,断了一片指甲,对面则被打得哇哇大哭。
    那帮被娇宠的私生子哪里见过这么生猛粗暴的拳头,受得伤没她重,却深深地怕了她。
    事情结束后安各又被带走关祖祠了,再见面时,一脸欠打的家伙稍稍礼貌了一点,用低不可闻的声音对她说谢谢。
    安各看对方顺眼了一些,自此才开始和季应做朋友。
    之后一起迎来叛逆期,一起喝酒飙车,季应看美女安各看帅哥,嘻嘻哈哈凑在一起很快乐——自然而然,普通朋友级别上升至闺蜜级别,安各组局请朋友玩时名单里一般会有季应,季应也经常请她玩。
    还曾有人戏称他们是“双海王”,因为季应换女朋友如同换衣服,安各看帅哥如同看厕纸文学——一个随便玩玩,一个看过就忘。
    幸亏没人知道安各私底下追星的德行:换老公如同换衣服,极其不走心,也是“随便玩玩”的。
    然而,季应这个人在安各心里,最多最多,也就是“叛逆期时的闺蜜”了。
    因为成为朋友了,因为事业上可以互相帮助,所以,对这位朋友的很多缺点,安各睁只眼闭只眼。
    ……但,渐渐的,随着长大成人,随着进入社会……
    安各看得很清楚,自己这位男闺蜜,路越走越偏。
    与念及家族养育之恩,所以稍微留有余地的安各不同,季应拥有足够的力量后彻底和家族撕破了脸——
    大庭广众之下撕破了继母的裙子,逼那个女人赤|果着爬出商场,否则就发短信给雇佣的歹徒、轮了她被迷昏在酒店房间的小女儿——季应用的是这种方式。
    从小到大,安各理解季应对继母的厌恶,但听说这事后,她就冷静地着手与季应做切割,默默拉远了距离。
    做事太偏激,手段太下流。
    而且,她不和法制咖打交道的。
    看在发小的情分上,季应做出这事前,安各也不是没出手拉过他,好言规劝过……
    但那时,她已经结婚。
    安各不可能再深更半夜跑出来、单独和季应喝酒飙车,吹牛聊天谈起过去的故事——
    安各再粗线条也知道这不合适,况且,她也不乐意。
    一个人喝酒飙车有什么意思呢,她现在就喜欢跟对象待在一起,夜那么深,当然要回家啦。
    所以,安各也只能在大多数朋友都在的时候,找到角落里拧眉抽烟的季应,试图和他聊聊。
    但不管安各怎么说、怎么劝——季应就像是完全没进脑子,和小时候他最欠打的时期一样,对她不理不睬——
    最终,一大团呛人的烟雾里,他只会没头没脑地来一句“你凭什么指责我过分,洛安才是最过分的,你是不是瞎”。
    安各:“……”
    安各深吸一口气,心想,但凡自己变小十岁,肯定一拳锤上去了。
    又开始嘴贱了是吧,又开始莫名其妙、摆出一副欠打的模样——
    太欠打了,她自己对象关他什么事啊?
    开口闭口就要说我的美丽老婆,他脑子有病吧?
    好心劝他全当成废话,不管跟他说什么他都要扯回“洛安很过分,你是不是瞎”——
    安各又不是什么救苦救难济世菩萨,季应也不是什么肝胆相照亲密无间的知己,从小到大勉强积累的情分,也被他几次三番的“洛安那个人xxx”消耗得差不多了。
    安各把丈夫介绍给自己所有的朋友,积极地把他们凑在一起见面说话,其实也没指望洛安完全融入她的朋友圈,做一个多么优秀贤惠的伴侣,帮忙经营自己的人脉。
    安各只是想要炫耀他。
    很幼稚,很单纯的,想炫耀他。
    我母胎单身至今,是你们之中永恒的单身狗,就算有单身帅哥搭讪我也是为了通过我勾搭你们,一起组团出去玩往往只有我住单人间——
    终于,本豹凭本事追到了一个超级美丽大帅哥,碾压过去全部人生里见过的帅哥——
    那当然是带出来给你们炫耀啊!立刻马上拼命炫耀!看吧看吧,谈过多少恋爱有过多少帅哥追,你们全都没我厉害,我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追到了这么这么好的超级大帅哥,没有丝毫拉扯直接闪婚——
    铛铛铛,快来看,这是我貌美如花的对象!
    我对象全世界第一最好啦!
    ……正是因为察觉到了她这种孩子气的炫耀心理,洛安才次次答应出席那些自己完全不想去的饭局,和她的朋友们见面、说话。
    哪怕他拥有全世界最敏锐的眼睛,能看出太多的鄙夷、嫉恨、贬低、恶意。
    一场推杯换盏其乐融融的社交酒席,对洛安来说,就是一间充斥辱骂嘲讽的囚室。
    ……拥有一对能看穿真假的阴阳眼,是永远也无法成为社交达人的。
    带着这对眼睛诞生的第一刻,洛安就直接浸泡在人间万恶中——
    所以他不怎么出去玩,不对外人宣扬自己的想法,不会把陌生人的存在记进心里。
    洛安下山后喜欢把棒球帽压得低低的,遮住脸和眼睛,也有这一部分原因。
    基本把自己的外壳打磨成一块风雨不摧的圆润石头后,他才能做到正常生活。
    要知道,幼时的他控制不住眼睛,猝不及防看穿那些后,【大家迟早都会变成死人】,他是认真设想、并认真感到愉悦的。
    因为死人看过去只是死掉的尸体,看不到活人嘴巴下纷乱污浊的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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