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明书院地处闹市,饭堂临近街区。若是能在那卖些难得的美味佳肴,虽然不免为人诟病,但是却可以为书院求得一线生机。再拖个半年,只怕书院只能卖掉部分房屋瓦舍才能维持。
而这些房屋一旦卖出去,在那样繁华的地界再想买回来便是难上加难。
司徒清想明白其中的道理,叹了口气。其实当初他同意女儿远嫁,也是因为看中步家人的品性。
哪怕到这种困难的地步,步元明想到的也是继续休息想办法,而不是将书院关停。现在一看果真没有看错人。
包厢内一片沉默,两个孩子也有些无措。司徒夫人摸了摸她俩的头,她俩便拿着汤匙舀起双皮奶,一个去了司徒清面前,一个去了步元明面前。
因着她俩,这话题暂且中止,包厢里又是一派天伦之乐的模样。
“酒没了。”司徒清拿起桌上的酒壶起身。
“岳父大人我去吧。”步元明连忙起身,哪敢让司徒清自己去。
司徒清却不理会,兀自拿着酒壶出了门。
过一会后,司徒清和端着菜过来的夏俞一道过来了。
夏俞揭开盖子,登时一股热气混合着香辣的猪蹄气味四散而出:“这是拉丝豆腐猪蹄,本店的新菜,趁热吃时味道最佳,各位慢用。”
一家人的目光顿时被正中间的菜吸引。
只见砂锅里的猪脚炖得肥而不腻,满布红油,加了蒜苗点缀,看着就香辣入味。而旁边还放着用卤水卤制过的拉丝豆腐干,夹起一块便往下滴着红油,看着竟是比猪蹄还要好吃些。
“吃~吃~”两孩子拿起汤匙就想去舀猪蹄。
“你们不能吃,这个太辣了,吃了嘴巴会肿的。”司徒璇连忙拦住。这菜光闻着就辣味逼人,她都不敢轻易尝试,两个孩子如何能吃。
两孩子噘着嘴委屈地看着她们的娘。
“也让她们尝尝罢。用清水先洗一遍就是。”司徒清替外孙女发话。
她俩眼巴巴看着那带皮的猪蹄肉浸入清水中,洗去一身辣油,唯独还剩下酱色,依然迫不及待地想要尝一尝。
“吃吧,里头可能还有些辣,你俩吃了可不能哭。”司徒璇把洗好的猪蹄夹到两个女儿的小碗中。
外面是洗干净了,里头的辣味依然在,果不其然她俩都呼着气喊着要喝水。司徒璇本以为她俩不会再吃,没想到她们不止边喝水边吃完了,还眼巴巴等着下一块。
“真这么好吃?”司徒璇看着碗里司徒夫人给她夹的一块猪蹄。
“你尝尝便知。”司徒夫人把孩子们招呼到她那边去,让司徒璇自己先吃个饱。
司徒璇也有些怕辣,皱着眉头夹起一筷子,硬着头皮咬了一口。麻辣鲜香是第一感觉,软烂弹牙是第二感觉。因为炖得十分入味,轻轻一抿就能轻松脱骨,那辣味只需就着米饭就能缓解一二。
吃了一口便让人想吃第二口。
司徒璇又夹了一块拉丝豆腐,一不留神两口就吃完了。她吃饭是属于细嚼慢咽的人,没想到第一回吃这豆腐竟然吃得这般不注意形象。
司徒璇看了步元明一眼,犹犹豫豫道:“相公,要不这道菜的配方也买了吧。”
步元明碗前的碟子里已经堆起不少猪蹄的骨头,这道拉丝豆腐猪蹄肥而不腻又有一股淡淡的酒香味,加上其中带出的汤汁拌饭更是好吃。只是这道菜要六十文钱,只怕配方也不会便宜。
厨房里,罗芷还拿了张纸在记笔记:“师父,刚才那道猪蹄,为什么干辣椒要先用温水泡?”自打学做菜起,她便总有许多问题要问。宋墨玉还送她一个外号“十万个为什么”。
宋墨玉正在做炒农家一碗香,回道:“惠惠你说。”
二徒弟问的问题让大徒弟回答,正好可以考教一下大徒弟学得扎不扎实。
唐惠惠一边往汤里放盐一边笑着说:“小罗姐,温水泡干辣椒,可以把辣椒的香气泡出来。”
“好!”罗芷连忙记下。她那本小册子上记得密密麻麻,记得最多的就是一些做菜的技巧。例如在水里加几滴油和盐后再放入蔬菜焯水,蔬菜的颜色会更鲜亮好看。例如水分多的蔬菜炒的时候可以不加水,但一定要旺火快炒。炖肉和骨头的时候可以加一点醋,会让肉和骨头更软烂。
连宋墨玉都佩服她,说她这是在写厨房宝典。
“好了,这道菜也炒好了。”宋墨玉把锅里的农家一碗香分了三盘子出来,一盘让人送到包厢,两盘则给大堂的客人。
农家一碗香听名字听不出来是做的什么菜,其实就是用猪肉、鸡蛋还有辣椒姜蒜炒成的。重油重辣,是实实在在的下饭神器。
做法也非常简单。先放油煎几个荷包蛋,然后把荷包蛋切成大块备用。锅里不放油,直接用肥肉煸炒出油然后再放瘦肉一块翻炒。等到肉炒变色后加酱油翻炒上色,再放蒜末还有辣椒,一块煸炒到软后然后加入薄薄的肉片荷包蛋。
出锅前再加一点酱油和盐调味。这样炒出来的农家一碗香简直是嘎嘎香,又香又辣超下饭。
“我来了。”范香兰过来端菜。
“范姐等等。惠惠,鸡蛋羹蒸好了吗?”宋墨玉道。
“好了。”唐惠惠连忙把两碗鸡蛋羹端过来,一并放到了餐盘上,“师父,她们没点这个菜呀。”
“我送的。”宋墨玉解释道,她对于自己尊敬和喜欢的人总是格外大方的。大人们承受得住辣,吃农家一碗香是没什么问题,但小孩子还是吃点清淡的鸡蛋羹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