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事,富商愁的都生病了。”
“有一日,富商去庙里祈福,正好遇到庙里给流浪儿布施,就碰见一个流浪儿,生的居然跟富商孩儿有五成的相似,可让富商好好吃了一惊。吃惊过后又灵机一动,觉得可以把人带回去刺激孩子,于是立马把流浪儿认成义子,带回了家。”
沈知澜插了一句,“做菜最怕灵机一动,做事也是,这纯属没事找事,早晚出事。”
“就是。”沈葵赞同。
沈潭猛拍大腿,“对啊,我也这么想!早晚出事!后来果不其然,富商觉得义子能刺激孩儿,几次拉偏架,反而让儿子起了怨恨,在心里怀疑这个义子名不副实,再加上还有几分相似的长相,觉得只怕这是外室子,准备要转正呐!”
沈与锐倒吸冷气,目不转睛盯着沈潭,等待后续。
沈潭摊手,“亲子开始猛追猛打,义子也不是吃素的,两人闹着闹着闹出了真火,局面也愈发不可收拾,这中间还损失了几桩生意,得罪了不少生意伙伴,提前就把家业闹散一半。活该!富商悔不当初哇,可惜迟了,他想去跟亲子解释清楚,这义子只是陌生人,亲子也不肯相信。”
“什么叫引狼入室,这就是了,事情是他挑起来的,闹到现在想结束,难了。”沈与钰探身追问,“不过这义子到底从哪儿来的,当真是外室子嘛?”
“肯定吧,不然为什么长相相似呢?”
“这就是整个故事最神奇的部分了!”沈潭在一叠声催促下,终于肯开始解密,“二人斗法之际,亲子就已经查过义子的来历了,确实没查到任何可疑之处,富商更是指天发誓的说,他决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妻子的事,义子绝不是他的亲子!”
“那就奇了怪了,难道真是人有相似,物有雷同?”沈知澜托下巴cos侦探,“有血缘关系的还未必相似呢,真会有陌生人长的相似?”
听说世上会有三个陌生人长的一样,难道这个定律应验了?
“富商纳闷,我也纳闷啊!”沈潭摊手,“这就成了个未解之谜,知道后来,富商家有个经年老仆生病,富商去探望总算提供了一丝线索,老仆说富商曾经有个兄弟,出生即夭折在外地,因为夭亡不入祖坟就托付给当地寺庙,顺着这条线一查,发现那兄弟其实没死,寺庙就一直养着那孩子,养到长大。而那义子,其实就是那兄弟的后代,也就是说义子其实是侄子!峰回路转,造化弄人呐! 这谁能想到呢!”
“原来竟是这样。”
“居然是侄子,也是多了一个亲人,富商的名誉被洗清了,亲子原谅爹了吗?”
“这怎么可能?信任破裂了,哪有那么容易恢复?”沈知澜接话,“只能慢慢等时间冲淡一切。”
“是啊,反正说故事的行商说,他离开当地时,富商家里还闹腾着,不得安宁。”
“也是,慢慢磨吧。”
沈与锐听完故事插话,“你们说,真有这么神奇的事?我只在话本里听过,走丢的孩儿重新遇到,机缘巧合重逢家人?”
沈潭和沈葵闷闷一笑,指着沈知澜笑出声,“这才是问对人了,该问澜哥儿才对。”
“问我?”沈知澜一指自己,“为啥问我?我难道看过所有的话本么?”话音未落,他想起什么,好笑地一拍自己脑袋,
“忘了,忘了子期的事。”
韩子期不就是现成的例子吗?
于是哄堂大笑。
*
七日后,百珍园农官来报,食用过土豆的鸡鸭没出问题,好端端的。
农官说,既然无毒就该早日上报朝廷,调配更多农官来,研究人能不能吃,和怎么大规模种植。
这是好事,沈知澜点头答应。
农官面露喜色,转身欲走,沈知澜才状似不经意提出,“等等,我想到什么,光找到一个新品种是大功劳,但不是最大的功劳,还有别的事要做。”
农官拱手,“澜公子有何见解?”
“见解谈不上,我只是提你们查漏补缺。”沈知澜一边揣度一边说,“之前皇上下令行商收集新品种,行商们也提供了,但每年有多少行商,在整个大焱的土地上行走,又可能遇到多少奇珍异种?而朝廷能看到,能用上的新种,不过是十中之一。然后想推广这些新种,又需要几十上百年,何时才能造福百姓?就像棉花,明明早就传入大焱,可过了一百多年才有人发现
棉花不光能观赏,还能做棉袄御寒,中间又有多少百姓受寒受冻呢?”
“百珍园天然有这个便利,有各小国上供的奇珍,还有行商们的进献,正该好好利用起来,分门别类逐一种植,到成熟后请医官上门辨认,能吃就吃,能入药就入药,岂不是造福万千人?”
农官听的热血沸腾,连连赞叹,“还是公子想的明白啊!之前我们怎么没想到呢!”
沈知澜暗想,因为没有业绩考核,当官没动力哇!不过这事不在他的业务范围。
农官道谢后,兴冲冲的打算回衙门去研究怎么写制度,沈知澜才松了口气,发掘土豆这事才是完美谢幕。
他,事先知道土豆能吃还好吃,所以才各种装模作样,促成土豆被发觉的事,这是“知道答案然后倒推过程甚至忽略过程”,才有目前的发现,对其他新品种的发掘可不能这么轻率。
最好是有个经过验证,行之有效的流程,所有新品都这么干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