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此时一听说大榆村百十来口全部遇难,这哥几个哭的险些背过气去,半响才缓声道:“王爷,小的们离家的时候家中尚好,未曾听说有人发病。”
    “不对,有了。”旁边一个红脸大汉道,“赵二哥你不知道,你们回家送钱那天我没回去,两天后我家二弟来找我,让我务必想办法买些粮食,说隔壁的吴老六一家老小因饿得狠了,挖了耗子洞,将洞里的耗子都剥皮吃了,由此得了大脑袋病,混混僵僵神志不清,吓得村里人都躲着他走。”想到当天的场景,这五大三粗的汉子不禁哭出声来,当天为了买粮兄弟俩还不欢而散,那曾想那是这辈子的最后一面?
    见几名壮汉哭的犹如稚龄孩童,在场人不免心中发酸,楚煜一再叮嘱让人安顿好他们,这才再次召集人手商谈发病的来源。
    现在的问题已经基本明朗了,若无意外的话,这个病就是由老鼠最先传播来的,而后才是人的传播,所以接下来他们要做的,就是灭鼠!除疫!
    楚煜不懂得什么叫消毒防病菌,别说他重生一回,重生八回他也不懂,但结合上辈子最后的胜利他明白一点,有老鼠代表着脏,脏了才会有老鼠,而防止人为传染就是一定要隔离,病人的东西不能碰,病人的衣物不能动,总结起来就俩字——干净!
    所以他这边让太医等人熬制清毒药材,那边吩咐下去,让抚州各个地区举行清鼠灭鼠行动,务必要全州大扫除。
    而后,抚州的各地居民都看到了一份清晰明了的避疫之法:庭堂房室洒扫光明,厨房渠沟整理清洁,室内窗户通风通气,病人衣物至于甑上蒸……
    如果虞姣看到了一定会告诉他们,还要饭前、便后洗手,多喝板蓝根提高免疫力,房屋多撒石灰粉消毒,可惜虞姣没看到,此时的她还在家里写大字呢。所以,咱们还说寿王楚煜。
    前面这些说起来很多,其实所有的事从吩咐到做也不过半天,自觉安排的差不多了,楚煜坐到刺史府的太师椅上刚想歇歇,就听外面来报,说城中发现数百例疑似瘟疫者,抚州长史束手无措,求问王爷应该怎么办?
    其实上辈子并没有爆发的这么快,偌大的一个抚州,有几例发热受风头脑肿胀的简直再正常不过,谁也不会闲着没事疑神疑鬼的往瘟疫那想,而这病的传染期又特别快,一传十十传百,三天以后倒下一片。
    这次楚煜一来当时就贴出告示,恨不得挨家盘查,这才能如此快的控制局面。
    其实尽快控制住局面,对于想要表现自己,进而在百姓心中留下好名声的楚煜而言,是极不明智的,明智者应该等事态爆发到不可挽回时再力挽狂澜,这样才能在经历过苦难中的百姓心中留下深刻印象,毕竟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可楚煜到底是没那么狠心,哪怕前世经历过战场无数,哪怕他自己都死过一次,他还是不忍看到百姓因为瘟疫而流离失所的惨景。
    都说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他虽然不是君子,但若重一世,还需要百姓的枯骨来助他登上皇权顶峰,他情愿自埋于枯骨之中。
    见楚煜面色阴沉满身煞气,那报事者小心翼翼道:“王爷,那些被传染的百姓该怎么处置?”如果可能,他希望送的远远的,最好送到深山老林里任其自生自灭。
    揉了揉眉间,楚煜道:“将原刺史府中的一干人等先关进大牢看押起来,府中的一切财物封闭到库房,将空出的刺史府暂为临时医馆,申时过后,让染病的百姓和救治的大夫全都住进刺史府。”然后,隔离。
    他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没办法,想在抚州城内找一座能把大夫和病人都装里的空院子不容易,而且要是太偏远了,还易让百姓以为染病了就要被抛弃,这种负面情绪要是生出来,很可能躲躲藏藏增加染病率,如今把刺史府空了出来,应该就没人会认为,当官的不把老百姓的死活当回事了吧?
    他合计的挺好,那报事的一听汗都下来了:“王爷,那您住哪?”
    我住哪?楚煜很随意的一挥手:“本王就搬去长史家住吧,听说他家的院子也不小。”
    可怜的抚州长史得到这个消息,顿时又‘惊喜’的瘫软在地。
    第二十二章 【论空间的正确用法】
    “王爷,这院子与房中堆积的都是从刺史府中搜罗的财物。”看着满院子堆积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副尉李毅简直恨的牙痒痒,都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他妈得有多少银子?一个个的都得用米缸装。
    “哦?”身着银色大氅的楚煜,踱步进了刺史府最偏僻的小跨院,面对满院子的金光闪闪,他淡淡道,“可曾造册?”
    戴玉林抱拳施礼道:“时间匆忙,还未曾造册,不过原府中应有账册。”
    楚煜浓眉微挑:“那汪明贤自知必死,这几日领着儿女妻妾说不得怎样醉生梦死,那本账册上的数目岂能当真?你派几个得力的把这些东西重新造册,而后让把守的士兵将院门封锁,不要和前院多有牵涉,以免染病。”
    “是!”
    见寿王殿下迈步进屋前去查看,李毅欣喜的拉着戴玉林小声道:“王爷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咱们可以从中捞点?”派几个得力的,那不就是说亲近之人吗?
    戴玉林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等你有命花的时候再说吧,还不干活?”真是,明知故问。
    那说,楚煜是那意思吗?他还真是那意思,这些人是跟他出来的,干的还是掉脑袋的活,不给点好处哪能笼络人心?他可不像他的某些兄长,认为我是当今圣上的儿子,天生的龙子龙孙,你们一定就得忠于我,傻子才信呢。良禽择木而息,贤臣择主而侍,家里老婆孩子饭都吃不上,谁跟着你?上辈子的楚煜之所以屡战屡胜,完全是因为他手底下有一群舍命相随的将士,像这种慷他人之慨的事他最喜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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